大江网/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(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耀文)近日,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建立“四化”推进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监管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我省将依托省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监管平台,建立工作项目化、项目清单化、清单责任化、监管数智化(以下简称“四化”)管理机制,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监管,并着力破解农业农村项目谋划不足、底数不清、责任不实、监管不严等问题。
按照《实施方案》,每年2月前,我省将围绕行业发展规划及全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,依据上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预算安排,统筹谋划本行业年度项目,提出下年度行业项目政策建议,明确项目任务与目标、资金概算以及项目实施要求等内容。
项目实施过程中,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主体,于每月5日前在监管平台填报更新上月资金使用、建设进度等项目实施数据情况,全面精准反馈项目进展,对进展滞后超15天的项目自动触发预警提示。对因项目进展缓慢、信息不全等问题触发系统预警的,将督促指导及时予以纠正。
《实施方案》还明确,所有立项项目均须验收。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,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,验收结果经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后通过监管平台上报。对于发放到人到户的补贴类项目,省、市、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要抽取一定比例资金分级核实发放情况,原则上3年内实现全覆盖。同时,按照分区域、分行业差异化评估要求,我省将对项目实施全周期管理效能评估,包括按期完成度、资金使用规范性、目标达成率等基础指标。此外,我省还将同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评估,重点核查实施主体责任落实、监管部门履职效能、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关键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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